第二百六十三章 证据突袭(4/4)
第一被告答道:“我今年二十七。”
**红道:“根据你户口上的年龄,你今年正好是二十八周岁,怎么会是二十七?”
第一被告道:“我户口上的年龄搞错了,当时我爸为了让我早结婚,给我虚报了一岁。”
“那你在侦查机关怎么没有提到这个事情?”**红很严肃地问。
第一被告说:“当时侦查机关也没问这方面的事,他说年龄按户口上来,我就按户口上来了,我也不懂法律,等我见到律师之后,才知道自己的年龄一定要实事求是,不能按户口本上的来。”
见第一被告现在这样讲,等于给了公诉机关一个突然袭击,因此**红十分气愤,明明作案时,他已经满十八周岁,现在突然说不满十八周岁,简直是狡猾之至!
而这一切,很有可能是他的律师教他这样讲的,如果在年龄上确定不了,那就没法判他死刑了!
“你怎么知道你父亲给你虚报了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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